布里斯班黄金海岸 双城4日游(中文团/2人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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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抵达布里斯班后游览市区景点,入住黄金海岸酒店。第二天前往海豚岛自由活动,尽享海岛体验。第三天体验水陆鸭子船、Q1观光塔与喂鹈鹕表演,夜晚参加萤火虫夜游。最后一天游览热带水果园、危险角和波利角,结束行程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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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 Overview

行程亮点:

  • 布里斯班市区精华游:游览库萨山观景台俯瞰城市全景,漫步库萨山植物园与南岸公园,感受布里斯班都市与自然融合的魅力
  • 海豚岛观赏体验:乘船前往海豚岛(Moreton Island / Dolphin Island),自由选择滑沙、浮潜、直升机等自费项目,亲近海洋与野生动物
  • Q1观光塔 & 水陆两用鸭子船:登上Q1观光塔俯瞰黄金海岸海岸线,乘坐水陆两用船穿梭城市与水道,感受陆地与海上不同视角的城市风光
  • 喂鹈鹕与黄金海岸鱼市场体验:参观当地鱼市场,近距离观赏并喂食鹈鹕,感受海滨城市独有的野生动物互动体验
  • 萤火虫夜游:夜晚在雨林中徒步,欣赏蓝光虫/萤火虫神秘的自然奇观,同时体验南半球星空的浪漫景观
Itinerary
1抵达布里斯班

建议航班:

  • 第一天抵达布里斯班:10:00左右抵达航班
  • 第四天飞离黄金海岸:18:00以后起飞航班

 

导游早上10:30左右抵达布里斯班机场接机,之后进行市区游览:库萨山观景台,库萨山植物园,南岸公园,车览(袋鼠角,市政厅),袋鼠角。下午15点左右送到布里斯班酒店休息。

 

参考酒店:MANTRA ON VIEW SURFERS PARADISE 或同级4*

2海豚岛一日游(当天无导游陪同,不包含喂海豚)

早上08:30在酒店门口等候,乘坐STA接驳车前往布里斯班海豚岛码头,乘坐10点游船抵达海豚岛。抵达后游客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以及爱好选择参加岛上各项自费活动(滑沙,出海,浮潜,乘坐直升机等)。下午返回码头乘坐游船返回布里斯班码头。之后乘坐STA接驳巴士抵达黄金海岸酒店。

 

参考酒店:MANTRA ON VIEW SURFERS PARADISE 或同级4*

3Q1+水陆鸭子船+喂鹈鹕半日游+夜游

早上9:45酒店出发,首先前往乘坐水陆鸭子船。之后前往Q1观光塔。中午前往鱼市场自费享用午餐并参观喂鹈鹕表演。下午2点送回酒店后自由活动。晚上18点参加黄金海岸萤火虫夜游活动。

 

参考酒店:MANTRA ON VIEW SURFERS PARADISE 或同级4*

 

4水果世界+危险角+波利角+送机(水果世界可替换可伦宾)

早餐后乘车前往热带水果园,在这里可以品尝当即成熟的热带水果,乘坐游园拖拉机,乘坐小河游船,了解澳洲丛林植物。中午在果园自费想用午餐,下午游览危险角,波利角,结束后送往黄金海岸机场,行程结束。

 

(行程顺序及游玩时间可能由于当日天气、交通等客观因素调整)

Inclusions and exclusions

费用包含:

  • 海豚岛往返巴士以及船票(含成人$25,儿童$20早餐卷)
  • 电影世界+天堂农庄+抱考拉
  • 黄金海岸萤火虫夜游
  • 热带水果世界
  • 3晚4星级酒店双人标准间含早餐
  • 中文司机兼导游
  • 司导费用

 

费用不含:

  • 往返机票
  • 全程用餐
  • 其他私人消费

 

请注意:

  • 由于飞机晚点或取消造成游客无法按时参加行程,我公司概不退款,强烈建议游客购买相关保险。
Terms and Conditions

所有预订均由 Extragreen Holidays Group Management Pty Ltd (ABN 53 658 793 367) (我司) 进行。与我司预订旅游产品或服务,即视为您已同意下列预订条款并受下列预订条款的约束。我司确认您所订购的旅游产品或服务的前提条件是您接受下列预订条款和责任限制。我司提供的服务内容是您的预订确认单和/或发票中所列的服务项目。

在通过我司预订旅游产品之前,请您阅读并理解下面列出的预订条款。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预订前阅读与您的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信息,以确保您了解您预定的旅行产品的行程和体能需求。我司对未能熟悉预订条款的乘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票价

  • 多币种显示的价格以澳元价格为换算单位,包含澳洲商品和服务税。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儿童

  • 如未有特别说明,3岁至13岁的儿童可享受儿童票价。
  • 成人票价适用于14岁及以上的客人。
  • 参加旅行团的3-13岁儿童必须坐在分配的座位上并系好安全带。

接送服务

  • 参加旅行团的客人必须比规定的出发时间提前10分钟在指定上车地点等候。如因乘客未能于规定出发时间在指定上车地点等候而导致错过参加行程,我司概不负责。

特殊需求

  • 请您在预订产品时或至少出发前7天通知我司您的特殊饮食需求、食物过敏和/或特殊医疗需求。

代理商

  • 我司会以代理商的身份,为您提供第三方供应商的旅游产品或服务,例如:与滑雪相关的课程、雪具及缆车票。
  • 我司会谨慎选择第三方供应商,但无法控制第三方供应商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司对第三方供应商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 任何第三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均受相关第三方供应商的预定条款约束。

旅行保险

  • 我司建议所有客人都购买旅行保险,并在预订旅游产品或服务时购买。您的旅行保险必须为人身意外死亡、医疗费用和紧急遣返提供保障,建议的最低保额为每类保险 200,000澳币。
  • 我司还强烈建议您所购买的旅行保险包含取消或缩减行程、行李丢失及个人财物损失等。如果您的信用卡或银行账户绑定了旅行保险,请确保您拥有投保公司的详细信息、保单号码和紧急联系电话。

责任限制

  • 您同意在与我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关的第三方安排中,就任何损失或损害向我司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设备损坏(如雪具)而导致的索赔。
  •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于因我司不可控因素或任何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伤害、损失、事故或延误,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娱乐活动免责声明

  • 作为您参加旅行团的一部分,您可以参与体育活动、休闲活动或其他涉及大量体力消耗或对您的身体造成风险的活动,这些活动是以休闲和娱乐为目的而进行的。这些活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滑雪、潜水和冲浪。
  •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司及其员工、董事和代理人对您、您的家属或法律代表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我司的疏忽、违约而遭受的人身伤害或死亡。
  • 您承认娱乐活动存在很多风险,可能发生身体伤害(包括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死亡。您承担并接受所有因参加娱乐而产生风险。如果因为使用此类服务或参与此类活动导致任何形式的身体伤害或死亡,您放弃起诉我司及其员工、董事和代理人。
  • 请参阅以下根据2012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和公平交易法的警告。

根据2012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和公平交易法的警告

根据澳大利亚消费者法,若干法定保证适用于某些商品和服务的供应。这些保证意味着此条款中所列的供应商有责任确保其向您提供的娱乐服务:

  • 具有足够谨慎的专业。
  • 满足您明示或暗示给供应商的任何目的。
  • 可以合理地期望实现您告知供应商的任何结果。

根据2012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和公平交易法第22条,供应商有权要求您同意这些法定保证不适用于您。如果您与我司订购旅游产品或服务,意味着您将同意您的权利在第9条中所述的方式被排除,限制或修改,从而不能根据2012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和公平交易法起诉供应商。

此条款所述的权利变更不适用于您的死亡或受伤是由于供应商的极度疏忽造成的。涉及作为或不作为的极度疏忽意味着不顾后果地轻率地做或不做某件事,有或没有意识。请参阅2012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和公平交易法规第5条和2012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和公平交易法第22(3)(b) 条。

Cancellation Policy

旅客取消

如果您想更改或取消旅行:

我们理解旅行计划有时会发生变化。如果您取消了部分或全部预订,下面列出的取消条款将适用。取消仅在我们收到旅客本人或相关预订代理发送的确认书时才生效。

  • 距离出发日期15天及以上取消:退还减去机票、住宿、旅行社及代理商佣金等不可恢复成本之后的金额。
  • 距离出发日期10-14天内取消:退还减去机票、住宿、旅行社及代理商佣金等不可恢复成本之后的金额的50%。
  • 距离出发日期9天之内取消或未能参加所预定的旅游产品或服务:所支付费用全额损失,没有退款资格。

如果您通过第三方代理商预订我们的旅游产品或服务,可能适用不同的取消条款。您的旅行顾问将告知您适用的取消条款。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预订时购买旅行保险。如果您因任何原因在旅行开始后离开,我们没有义务为未使用的服务提供退款。如果您未能参加旅行、在出发后加入或在完成前离开,我们将不会为您提供退款或任何形式的补偿。以上取消条款中提到的退款会减去机票、住宿、旅行社及代理商佣金等不可恢复成本。

供应商取消

我们可以在距离出发日期7天及以上随时取消行程。另外,如果由于恐怖主义、自然灾害、政治不稳定或其他外部事件,使我们无法实施计划的行程,我们也可以在出发前随时取消行程。

如果我们取消了您的旅行,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以下选择:

  • 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金额。
  • 为您更改其他旅行日期或产品,如果有差价产生,旅客需要支付差价。
  • 提供一张面额为您所支付金额的消费券,有效期为3年。

不可抗力取消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内乱、暴乱、封锁或禁运、火灾、爆炸、故障、工会纠纷、地震、流行病或其他卫生紧急情况、洪水、暴风雨或其他极端天气事件、供应不足或失效、任何法律、命令、宣言、规定、条例、要求、征用、要求或任何政府机关的其他行为,超出各方的合理控制范围,无论是否可预见,使得旅行变得危险或不可行。

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取消行程,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以下选择:

  • 提供一张面额为您所支付金额的消费券。
  • 退还减去机票、住宿、旅行社及代理商佣金等不可恢复成本之后的金额。

由于取消而产生的消费券:

  • 有效期为3年,可用于我们提供的任何其他行程。
  • 不可兑换成现金。
  • 不可用于预定航班、住宿、签证、旅游保险等旅游产品或服务。

在因外部原因导致取消的情况下,退款将少于任何无法弥补的费用。我们不负责因预订产生的任何附带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签证、疫苗、旅行保险的额外花费或不可退款的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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