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温哥华岛维多利亚2日游02VI(周三、周六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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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您探索维多利亚的英伦风情,畅游百年历史的宝翠花园,漫步加拿大最窄商业街番摊里,打卡省议会大楼与帝后酒店。您还将前往横加公路起点Mile 0,感受比根山公园的壮丽景色。走进皇家路大学的哈利城堡,领略欧洲古堡风情。挑战温哥华岛热门景点玛拉哈特天空步道(自费),360°俯瞰自然美景。漫步舒美尼斯壁画镇,欣赏街头艺术的独特魅力。最后,乘渡轮返航,为这段精彩旅程画上完美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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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 Overview

行程亮点:

  • 参观北美洲最大百年历史的宝翠花园
  • “极限自然高地体验”——玛拉哈特天空步道
  • 百年军事学院的哈利城堡
  • 游览维多利亚内港区 Inner Harbour
  • Mile 0 - 全球最长公路起点
  • 富有“墙画镇”之称的舒美尼斯镇
Itinerary
1温哥华岛-宝翠花园-唐人街-内港观光区-比根山公园-MILE 0

早上乘坐卑斯渡轮(送船票),经乔治亚海峡前往卑斯省的首府维多利亚。畅游占地50英亩、有百年历史的宝翠花园(送门票)。途径拥有岛上最窄商业街-番摊里(Fan Tan Alley)的唐人街,再到极具英伦风情的维多利亚内港区,观赏打卡省议会大楼及具有皇家气派的帝后酒店。继而前往比根山公园及横加公路的零起点“Mile 0”,晚上在维多利亚住宿。

 

参考酒店:Days Inn Victoria Uptown 或同级

2维多利亚-哈利城堡-玛拉哈特天空步道-舒美尼斯(墙画镇)-温哥华

前往位于皇家路大学,极具欧洲特色的百年军事学院-哈利城堡(Hatley Castle)。之后打卡温哥华岛新晋打卡点“极限自然高地体验”-玛拉哈特天空步道(Malahat Skywalk)(自费),沿着600米长的高架步道,穿过藤地梅和道格拉斯冷杉森林,到达螺旋塔观景台,360尽情观赏自然山色。再到世界最多墙画的舒美尼斯镇,镇内聚集了来自各地的艺术家,以细腻的墙画记录当地发展的历史,配合街上的雕刻和圈腾,为壁画镇增添风姿。随后乘渡轮返回温哥华,结束两天美好的行程。

 

*为配合安排前往宝翠花园观赏烟花表演,7月4日至9月5日周六团出发时间将顺延两小时。

Inclusions and exclusions

费用包含:

  • 华人领队随团照顾
  • 空调旅游客车
  • 观光行程
  • 酒店住宿(双人房均为一张床或两张床;三人/四人房均为两张床或一张大床加沙发床,每房最多只容纳四人)
  • 卑斯渡轮往返门票
  • 宝翠花园门票

费用不含:

  • 司机及领队服务费每位客人每日$20
  • 私人性质费用
  • 行程内餐食及门票
  • GST 5%

游客须知:

  • 每人只限大/小行李各一件,额外行李费为每件$35
  • 为公平起见,每日更换座位一次或付费预定巴士前排座位
  • 酒店房间只设两床,按消防条例规定,每房只可容纳四人,酒店内不允许吸烟,否则罚款$300
  • 请准时抵达出发地点,如因迟到不能成行,所付费用恕不退还,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旅游保险以确保个人利益
  • 鉴于可能发生的变化或参团人数不足,本公司保留于出发前7天更改或取消旅行团的权利,如数退还已缴的费用。本公司不负任何其他责任,团员不可借此要求赔偿
Terms and Conditions

所有预订均由 Extragreen Holidays Group Management Pty Ltd (ABN 53 658 793 367) (我司) 进行。与我司预订旅游产品或服务,即视为您已同意下列预订条款并受下列预订条款的约束。我司确认您所订购的旅游产品或服务的前提条件是您接受下列预订条款和责任限制。我司提供的服务内容是您的预订确认单和/或发票中所列的服务项目。

在通过我司预订旅游产品之前,请您阅读并理解下面列出的预订条款。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预订前阅读与您的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信息,以确保您了解您预定的旅行产品的行程和体能需求。我司对未能熟悉预订条款的乘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票价

  • 多币种显示的价格以澳元价格为换算单位,包含澳洲商品和服务税。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行程中景点门票及自费项目需向导游统一购买,如游客自行购买,本社概不提供任何交通接送服务。如乘客全天未参加任何景点及自费项目,则须补回车费$20/人。所有价格或旅游景点门票以当天价格为准,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

儿童

  • 如未有特别说明,12岁以下的儿童可享受儿童票价。
  • 成人票价适用于13岁及以上的客人。
  • 参加旅行团的12岁以下儿童必须坐在分配的座位上并系好安全带。

接送服务

  • 参加旅行团的客人必须比规定的出发时间提前10分钟在指定上车地点等候。如因乘客未能于规定出发时间在指定上车地点等候而导致错过参加行程,我司概不负责。

特殊需求

  • 请您在预订产品时或至少出发前7天通知我司您的特殊饮食需求、食物过敏和/或特殊医疗需求。

代理商

  • 我司会以代理商的身份,为您提供第三方供应商的旅游产品或服务,例如:与滑雪相关的课程、雪具及缆车票。

  • 我司会谨慎选择第三方供应商,但无法控制第三方供应商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司对第三方供应商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 任何第三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均受相关第三方供应商的预定条款约束。

旅行保险

  • 我司建议所有客人都购买旅行保险,并在预订旅游产品或服务时购买。您的旅行保险必须为人身意外死亡、医疗费用和紧急遣返提供保障,建议的最低保额为每类保险 200,000澳币。
  • 我司还强烈建议您所购买的旅行保险包含取消或缩减行程、行李丢失及个人财物损失等。如果您的信用卡或银行账户绑定了旅行保险,请确保您拥有投保公司的详细信息、保单号码和紧急联系电话。

责任限制

  • 您同意在与我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关的第三方安排中,就任何损失或损害向我司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设备损坏(如雪具)而导致的索赔。
  •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于因我司不可控因素或任何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伤害、损失、事故或延误,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娱乐活动免责声明

  • 作为您参加旅行团的一部分,您可以参与体育活动、休闲活动或其他涉及大量体力消耗或对您的身体造成风险的活动,这些活动是以休闲和娱乐为目的而进行的。这些活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滑雪、潜水和冲浪。
  •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司及其员工、董事和代理人对您、您的家属或法律代表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我司的疏忽、违约而遭受的人身伤害或死亡。
  • 您承认娱乐活动存在很多风险,可能发生身体伤害(包括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死亡。您承担并接受所有因参加娱乐而产生风险。如果因为使用此类服务或参与此类活动导致任何形式的身体伤害或死亡,您放弃起诉我司及其员工、董事和代理人。
  • 请参阅以下根据2012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和公平交易法的警告。

根据2012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和公平交易法的警告

根据澳大利亚消费者法,若干法定保证适用于某些商品和服务的供应。这些保证意味着此条款中所列的供应商有责任确保其向您提供的娱乐服务:

  • 具有足够谨慎的专业。
  • 满足您明示或暗示给供应商的任何目的。
  • 可以合理地期望实现您告知供应商的任何结果。

根据2012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和公平交易法第22条,供应商有权要求您同意这些法定保证不适用于您。如果您与我司订购旅游产品或服务,意味着您将同意您的权利在第9条中所述的方式被排除,限制或修改,从而不能根据2012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和公平交易法起诉供应商。

此条款所述的权利变更不适用于您的死亡或受伤是由于供应商的极度疏忽造成的。涉及作为或不作为的极度疏忽意味着不顾后果地轻率地做或不做某件事,有或没有意识。请参阅2012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和公平交易法规第5条和2012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和公平交易法第22(3)(b) 条。

Cancellation Policy

旅客取消

如果您想更改或取消旅行:

我们理解旅行计划有时会发生变化。如果您取消了部分或全部预订,下面列出的取消条款将适用。取消仅在我们收到旅客本人或相关预订代理发送的确认书时才生效。

  • 出发前35天以上取消:收取手续费$20/人
  • 出发前25-34天取消:扣除团费50%
  • 出发前11-24天取消:扣除团费75%
  • 出发前10天内取消:扣除全部费用(包括门票及餐费)
  • 出发后中途退出者,视作自动放弃所有权利,所交费用恕不退还;如团员因签证未获批准而取消订位,一律依以上退款办法处理。

如果您通过第三方代理商预订我们的旅游产品或服务,可能适用不同的取消条款。您的旅行顾问将告知您适用的取消条款。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预订时购买旅行保险。如果您因任何原因在旅行开始后离开,我们没有义务为未使用的服务提供退款。如果您未能参加旅行、在出发后加入或在完成前离开,我们将不会为您提供退款或任何形式的补偿。以上取消条款中提到的退款会减去机票、住宿、旅行社及代理商佣金等不可恢复成本。

供应商取消

我们可以在距离出发日期7天及以上随时取消行程。另外,如果由于恐怖主义、自然灾害、政治不稳定或其他外部事件,使我们无法实施计划的行程,我们也可以在出发前随时取消行程。

如果我们取消了您的旅行,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以下选择:

  • 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金额。
  • 为您更改其他旅行日期或产品,如果有差价产生,旅客需要支付差价。
  • 提供一张面额为您所支付金额的消费券,有效期为3年。

不可抗力取消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内乱、暴乱、封锁或禁运、火灾、爆炸、故障、工会纠纷、地震、流行病或其他卫生紧急情况、洪水、暴风雨或其他极端天气事件、供应不足或失效、任何法律、命令、宣言、规定、条例、要求、征用、要求或任何政府机关的其他行为,超出各方的合理控制范围,无论是否可预见,使得旅行变得危险或不可行。

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取消行程,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以下选择:

  • 提供一张面额为您所支付金额的消费券。
  • 退还减去机票、住宿、旅行社及代理商佣金等不可恢复成本之后的金额。

由于取消而产生的消费券:

  • 有效期为3年,可用于我们提供的任何其他行程。
  • 不可兑换成现金。
  • 不可用于预定航班、住宿、签证、旅游保险等旅游产品或服务。

在因外部原因导致取消的情况下,退款将少于任何无法弥补的费用。我们不负责因预订产生的任何附带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签证、疫苗、旅行保险的额外花费或不可退款的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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